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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富人纽约买房泡汤

作者:傅美萱 — 已发布 2020-07-18 01:12, 上次修改时间: 2020-07-18 01:12
贡献者:淳真(责任编辑)
来源:看中国新闻网
很多中国富人“国内赚钱,国外买房”,或国内国外都买房,进行“全球化资产配置”。不过,由于北京当局收紧了对企业和个人购付汇业务的监管,以后想把大量人民币汇出来恐怕难度要大了。
中国富人纽约买房泡汤

公寓楼/示意图。(Pexels)

公寓楼/示意图。(Pexels)

 

据海外中文媒体报道,近期,一名华人因北京当局对外汇资金的严格管控,汇款之路被“堵死”,在美国交了15万美元首付,准备买豪宅,不料余款无法从中国汇出,导致“违约”,首付金被开发商没收。

根据纽约曼哈顿民事法庭的诉状,中国公民王先生于2018年11月24日订立协议,购买长岛市(Long Island City)位于LIC Court Square法院广场的全新豪华公寓大楼Corte其中的一个单元,该7F单元连同公共部分的未分割权益1.1164%一起,价格是152.5万美元。

长岛市虽然叫市,其实是隶属于纽约皇后区的一个社区。2018年11月初,电商巨擘亚马逊宣布将在长岛市开设第二总部,导致长岛市房价暴涨。王先生快手置业的Corte公寓位于44 Drive 21-30号,离亚马逊宣布的第二总部只有3个街区。不过,由于当地人的抵制,仅仅3个月后亚马逊纽约新总部的建设计划就泡汤了。

王先生吿的44TH DRIVE OWNER LLC有限公司是Corte公寓的发起人(Sponsor),这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(Delaware)法律组建和经营的外国公司,并被授权在纽约州经营业务。特拉华州享有“世界公司的首都”之称,包括很多中国投资者在内已有逾40万家公司在此注册,纽约证券交易市场的大部分上市公司均在此注册。

虽然该单位的购买价为152.5万美元,但开发商为提高成交率,设置了较低的首付。王先生2018年11月24日签订合同时,缴足了首付定金15.25万美元。

发起人于2019年11月18日前后向王先生致函(初步通知),说购房交易完成后,将于12月18日在纽约格林尼街110号完成过户。

起诉书称,在合同签订和初步通知这段时间,中国政府特别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了旨在遏制资本外流的法规。外汇是不允许用于海外购房的。

起诉书援引《日经亚洲评论》2019年8月30日发表的一篇题为“随着人民币贬值,中国抑制资本外逃风险”的文章,其中一名中国的二级银行(second-tier banks)代表说,“不允许在海外购买房地产或保险产品”。

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,由于北京当局的限制,他不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资金转出中国,完成房产交易。

根据购房合同第6.4条,他被准予延期过户14天。最终,发起人通知他执行房子过户手续,需于2020年1月31日完成交易。

由于王先生还没有能够补齐拖欠的余款,2020年1月31日前后他收到违约通知(Notice of Default)。规定他需要在90天内(4月30日之前)还清欠款。

5月29日前后,对方致函王先生,称“由于未能解决违约,特此取消交易,并没收保证金。”

王先生在7月8日向法庭递交的起诉书中称,是中国政府限制资金转出中国的行为构成了“不可抗力事件”,阻止了他充分履行合同。要求法官判对方归还他15.25万美元购房定金。

 

标签: 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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